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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什么全凭兴趣,更不更全看心情。

伦敦一年

1、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写些在伦敦这一年的事儿了。印象这种东西,太虚无缥缈,又零碎,我笔力不够,只能采用这么快餐的方法来写,实在觉得很对不起伦敦。

 

2、首先我得纠正下知乎上点赞数最多的那篇写kcl的文章——虽然这篇文笔诙谐的小短文还是我学历史的同仁写的,但是同行相轻嘛。

   他说kcl的主校区附近有个小广场,名字叫做“Trafalgar”,当然这一点可以侧面体现出学校的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伦敦房产商,但更重要的是,他在文中提到他的老师告诉他这个名字的意思是世界尽头,并说这个名字或许是“蕞尔小邦的一种谦逊”。我得说,他把英国人美化得有些过了。

我想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谦逊”。了解过些英法之间那点破事的人都知道1805年英勇牺牲的纳尔逊上将,自然也会知道,Trafalgar的意义对本地人来说,只有一个意思,就是“我们当年打败了那帮法国佬”。

君不见waterloo station,那可曾经是欧洲之星巴黎到伦敦列车的到达站,试想下一群法国人百里迢迢来到伦敦,一下车看到waterloo这名字时的反应吧。

如果君还觉得这感觉不够酸爽,那就顺路去看看trafalgar的那四只狮子吧,那可还是融了被俘的法国战舰上的铜炮做的。

Trafalgar并不能证明英国人的谦逊,只能说明他们有时候真的欠揍,以及不要再问一个学历史的人“你不是学历史的吗为什么这都不知道”,事实证明,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比百度维基更靠谱。

 

3、英国人究竟是什么样子?这一年当中我被很多人问了很多次,但这个问题其实是非常难回答的。

我有时会想,这个人种是由红茶,咖啡,啤酒和各种奇奇怪怪口味的饮料组成的,如果还要再讨论一下配比问题,那我投啤酒一票。

我曾和上同一门课的英国同学们聚餐。中午十二点,大家下了课后饿着肚子前呼后拥着跑去学校旁边的印度餐馆【关于印度菜之后我还会再提到】,一坐下来,我天真地以为大家会开始点菜,结果——所有人都拿起了酒水单。

“每天中午十二点后是喝酒的时间,十二点前喝酒会被认为是酒鬼。”这是一位英国女生的原话。

“那喝酒时间什么时候结束呢?”

“——第二天的早上吧,大概。”

英国的酒吧文化,真的不是什么纸醉金迷声色犬马酒池肉林诸如此类,只不过是大家真的挺想喝酒的而已,非常质朴。

 

4、那其它方面呢?当你认为他们很讲礼貌的时候,他们会在你面前摔酒瓶;当你认为他们遵纪守法时,他们会各种带着你闯红灯;当你认为他们不喜欢凑热闹的时候,你会在中国新年的庆典上被当地人挤成狗;当你认为他们每个人都带着长柄伞出门的时候,他们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真正的伦敦人习惯淋雨。

关于淋雨,有个挺有意思的事儿。

我的舍友对我说,当她第一次到伦敦的时候,是坐着火车到的waterloo。当时伦敦暴雨,而不巧她忘了带伞。

“可是我要赶时间,只好把包顶在头上在雨里跑,在过桥的时候我看到有个人和我一样也顶着包在走路。”

“然后?在要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对我喊了一句Welcome to London!”

她笑着告诉我:“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上伦敦了!”

不管对英国人的刻板印象有多少是错误的,但有一点是真的,他们确实很喜欢黑色幽默,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很无语,但其实也挺讨人喜欢的。

我曾有过一个苏格兰老师。有次上课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们:“你们都知道尼斯湖的水怪,对吧?”

大家表示同意。

他继续说:“其实——”

大家屏息。

“尼斯湖水怪是真的!我们苏格兰每年都会推几万只羊到湖里喂水怪!”

⋯⋯你开心就好。

 

5、关于淋雨还有另一个故事。

伦敦的移民博物馆【这个博物馆在一个看上去像是被废弃了的工厂里,离了google非常难找】里有一面墙,上面挂了很多写了问题的口袋,如果你想回答,只要写了答案扔进去就行。

其中有一个问题是“你什么时候会对伦敦产生归属感?”

去年十二月份的时候,我在伦敦招待了两个国内来的朋友。当时我们在泰晤士河边散步,天突然开始下雨。

朋友:“你带伞了吗?”

我:“没有。”

朋友:“那怎么办?我也没带。”

我:“你看看周围有谁打伞吗?真正的伦敦人从不打伞!”

那一刹那我忽然很想去移民博物馆写张字条。

【以及,“归属感”这个口袋我当时好奇掏了一掏,那里面的第一张字条上写着“当我在伦敦没有借助google map就到达了我的目的地时”。】

 

6、我曾听到有留学生抱怨,说伦敦“破破烂烂”,不像个发达城市。

    确实,不仅破,小巷子还贼多,各种七里八拐的巷子小路,冉阿让背着柯赛特逃命要是逃进了伦敦,那沙威多半是拿他没辙的。

而且我还能闭眼数出它的一堆缺点:泰晤士河的水实在不怎么干净,马路上也很脏,垃圾桶很少,有些角落里堆着垃圾,没人理会;很多房子看上去很陈旧,像是主人家没闲钱修房;最可怕的是不管寒冬酷暑都热到爆炸的central这条地铁线,不仅对高个子不太友好,车厢里还让人极其难以忍受,到现在我也没想通为什么没看到过有人被热死在地铁里的新闻。

但是,我当然要说但是,“破烂”这个词在我这,体现出的是陈旧的魅力和风情,是不管多少高楼大厦都比不了的。

 

7、看看那些砖石房子吧,看看街头的雕塑,看看大英,V&A,美术馆,华莱士里那些藏品,再绕个路,去一去西区,看看那些剧院里面木头的楼梯扶手和水晶吊灯,马路边唱歌拉琴的歌手有时会主动对你示好,停下来听听他们给你的音乐,再请给他们些零钱以示感谢。

    考文特花园漂亮的穹顶下有各色的餐馆和商店,有时运气好,也有弦乐四人组在这儿拉些曲子,搏一搏满堂喝彩。

或者还可以回到辉煌的特拉法加边,那就再顺道看一看查令十字的书店,永远都那么狭窄逼仄,店主或许还会把狄更斯和罗马帝国衰亡史放在一块儿,莎士比亚的戏剧东一本西一本放得到处都是,让人头疼,但也是种乐趣。

 

8、另外别忘了鸽子。至少在旅游商品店里,伦敦的鸽子头上都顶着小小的王冠。

 

9、既然之前说到了流浪艺人,那就再扩展一下。我一向对伦敦的流浪艺人抱着崇高的敬意,因为这地方确实卧虎藏龙。

   尤其是那些敢在特拉法加和西区唱歌的人,几乎都是个顶个的高手,很多人一把好嗓子,唱起歌来毫不含糊。

要是你没有在圣诞节的时候去过特拉法加,那我诚挚地建议你可以去走一走,最好在晚上,最好天上还飘着点雪花,最好还刚巧有一个街头歌手在那里弹着电钢琴唱歌。

最好唱得还是那种淡淡的带着点儿做作忧伤的歌。

瑞典每年送的圣诞树都非常大,点上灯放在广场中央,纳尔逊的下头,刚巧还能点缀上不错的气氛。

 

10、对了,关于为什么我会对街头艺人抱有敬意,除了他们确实有才以外,还有个重要原因。

那就是——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人在地铁里弹着竖琴卖艺。

我已经忘记了他到底弹得怎么样,我只想知道他是怎么把竖琴搬进去的。

 

11、我还想再扯一扯学校。

 

12、KCL,全名King’sCollege London,主校区门口是King’s Way,学校里的主教学楼是King’s Building,学校边上五百米是King’s Court,再以及,学校的主图书馆,就是王的法院边上那个,原先是王的档案室。

所以理所当然,在这里念书的学生,全是Kingsman,简称王男。

著名校友有南丁格尔和济慈,都在学校大张旗鼓的名人墙上贴着呢。

甚至连学校的学生网都叫KEATS——很不谦逊,非常夸张。

此外,该校还是著名的伦敦地产商,名下除了strand主校区以外,还有Waterloo,碎片大厦边上的Guys,议会大厦对面的S.Thomas, 以及地段最不好的丹麦山。

并且最近还非常丧心病狂地在strand校区扩建了,一年前刚刚买下了据说是原BBC的大楼,曾经的伦敦最高建筑Bush House。

壕无人性,了解一下。

 

 

13、UCL、LSE和KCL这三所伦敦地区大学巨擘之间有过一段非常感人的恩怨情仇。

UCL有一吉祥物【不】,搞过人文社科的都知道,大名鼎鼎的边沁。尸体做了防腐被放在大门口。

KCL也有一大名鼎鼎的吉祥物,不是济慈,是一只狮子雕像,人们亲切地称呼它为“雷吉”。

LSE,一穷二白,楼都买不起【滚】,没有吉祥物。

前情提要完了,接下来进入正片。

据说,还是LSE的学生先动的手。

我大致缕了一下逻辑,如有不对还望指正:LONGLONGAGO,LSE的学生动手砸了KCL的英语文学系,起因不明,KCL学生大怒然而却误以为是UCL的学生干的,遂趁着月黑风高夜,非常不道德地把该校珍藏的边沁尸体的头摘了下来——并且当成足球踢。

于是UCL学生也怒了,同样回敬了另一件很不道德的事——趁着月黑风高,偷偷潜入KCL偷走了狮子雷吉,并把它灌了水泥沉进泰晤士河。

由此可见,学校离河太近不是好事,不是,是可见LSE非常鸡贼。

以及,边沁的头比狮子雕像贵重多了,UCL吃了大亏,从此拒绝和其他学校并校,就连赶超牛剑这样的宏图伟业也不能让他们回心转意。

当然最后那个纯属瞎扯。

这段过往,史称“三校之乱”,起于LSE,终于UCL用蜡重做了边沁的头以及KCL从此只敢把狮子复制品放在学生会里。

不要在意史称,我瞎起的。

 

14、不谈其他学校,KCL自己的传说也非常多。

比如,极其错综复杂的建筑内部,足以难倒任何一个自信自己是活地图的人。

关于这一点,有例为证。

我的一位朋友,曾经和她的导师约好谈话的时间在学校里见面。导师如约而至,过了半小时后忽然对我的朋友表示他需要上个洗手间。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临走前留下了一句非常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我过了二十分钟后还没回来,就请先回家吧,那肯定是因为我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大有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之态。

于是我的朋友真的等了他二十分钟,并且——他真的再没能回去。

整个故事最夸张的部分是,这个老师已经在KCL教了十多年书了。

 

15、地理环境复杂这一点还有另一个例子。

知道经验丰富的KCL学生是如何处理“从学校前门走到后门”这个问题的吗?

很简单,直接从学校外面绕着走。

当然如果你足够自信可以记住路的话,也可以选择直走左拐然后右拐出门右拐下几级台阶后右拐下两层楼后左拐。

我靠着这一手震慑住了我好几个同学。

 

16、另外,主图书馆也是个传说。

是的,就是那个周杰伦曾经拍过MV的图书馆。作为曾经的皇家档案馆,这房子白色大理石贴墙,彩色玻璃贴窗,造得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要多气派有多气派,和KCL“不差钱”的整体形象非常吻合。

更别提还有个巨大的圆厅自习室,挑高玻璃穹顶,落地深色书柜,木制桌椅还有一色绿色灯罩的书桌灯。

唯一的问题在于,门实在太多,从图书馆的一边走到另一边几乎要推上十几扇门,经常使人疑心自己是在图书馆里锻炼小臂肌肉。

 

17、我经常去Guys的图书馆自习,因为离家近,坐地铁便宜一些。

    在那里常有黄鼠狼和老鼠出没。

而在那里,学生们甚至会把这些小动物当成宠物养。

怎么说呢,感觉有点硬核。

 

18、历史系位于整个学校的最顶层,看过知乎那篇文章的人都知道。

KCL的地理位置绝佳,而历史系的位置更是绝佳当中的绝佳,这就导致了历史系除了是整所学校里唯一一个不能坐外部电梯直达的系以外,还是学校里著名的摄影地点。

关于这个,本学年上过BritishEmpire这门课的学生都很有发言权。

试想一下,坐在一个一半墙都是窗户的教室里,往外面看近处是公爵府远处是伦敦眼议会大厦,更别提就在脚下的泰晤士了。

夕阳西落,看着这样的景色听教授讲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的兴衰往事,是绝对意义上的精神享受。

 

19、导师们各自也很有意思。比如BritishEmpire这门课的教授吧,他后来阴差阳错地做了我的导师。有次聊天的时候我问他:“我快回国了。你觉得我带什么礼物回去送人会比较好呢?”

他答曰:“威士忌。英国的威士忌很有名。”

很好,这很英国,虽然他其实是个南美人。

 

20、学校里有食堂,只提供每天的午饭。菜单非常丰富,除了礼拜五的定番,著名的炸鱼薯条以外,经常一个月也吃不到重样的菜,令人怀疑他们其实请了十七八个来自世界各地的厨子。

从咖喱到炒河粉到汉堡到肉夹馍,应有尽有,但都有一个共同点。

难吃。

我真的不知道做菜难吃,但能做遍世界各地菜系这种行为可以证明什么。

 

21、说到炸鱼薯条,我们的老师曾经很骄傲地对我们说:“你们觉得炸鱼薯条是英国菜?英国人每天都吃?我已经七年没吃过炸鱼薯条了!”

“现在我们都喜欢吃印度菜!”

抱歉,其实我不大能理解伦敦的印度菜比炸鱼薯条好在了哪里。所有的印度餐馆里的米饭都是一股塑料味你们吃不出来吗??

 

22、还有甜点。

学校食堂里有一种非常丧心病狂的甜点,叫做EtonMass什么的,至少从名字上你根本分辨不出这特么是个什么东西。这个甜点曾有一个泰国的女同学尝试过,她吃了一口,然后对我们表示,你们谁要吃我可以免费赠送。

这玩意儿的成分特别简单:奶油,糖块。

吃一口甜到上天。

 

23、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英国的甜品全都能甜到上天。

24、仰望星空派这种是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的。真实生活里,并没有任何正常人或是正常餐馆会去尝试这种东西。

 

25、顺便说一句,英国的肯德基,为了生命安全考虑,建议不要尝试。

想吃鸡还是去Nandos吧,虽然他家的鸡常常烤焦。

 

26、其实Friday家也还不错,是家美国菜,虽然在美国评分特低,但是在英国生意巨好,相比较来说,确实也——挺好吃的。

Emmmm⋯⋯心疼。

 

27、除了吃的菜以外其它都挺好的,真的,饮料很多,我尤其喜欢苹果啤酒,水果也不少。

 

28、如果坚持不了还有中超救命,虽然里面很多东西贵到让人怀疑人生——不是说和本地的其他商品比,是说和它本来的价值比。

比如一罐两镑的椰树椰汁。

 

29、我很少看到中国的同学们会在伦敦穷奢极欲,因为真的奢不起。

坐一趟地铁学生票打了折还要两三镑了解一下。

一罐可乐一两镑了解一下。

吃顿饭十几镑了解一下。

汉堡王的一个小套餐三镑,很便宜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我去吃了多少次。

穷奢极欲?不存在的。大家都穷得吃土。

 

30、在伦敦的生存法则就是吃土,以及多大点事。

都是经历过黑五牛津街枪击声封街的人了,不要慌。

 

31、我们再来说回英国人。这次我想提一句著名的英国高中生。

我有次半夜三更坐火车回伦敦城里,车厢前面坐了两个醉汉,后面坐了好几个高中生。

怎么说呢,前狼后虎,不过如此。

于是“你们闭嘴!”“不我们不闭”这种主题的对话,以对骂和唱歌的形式,进行了整整一路。

经过这次以后我只想说,皮囊里整天f开头四字母的问候方式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高中生骂人的词汇掌握度挺惊人。

 

32、我是真的好奇,为什么大街上的流浪汉都喜欢养一条狗在身边。

而且品种居然还都挺不错??

 

33、除开喝醉酒的时候,平时大家还是都很礼貌的。“Lady First”有时候严谨到让人尴尬。

有次我在星巴克等人,就站在门口的马克杯柜边上看杯子,这时候一位男士从外面进来,以为我想出去,就用手拉着门等着我。

然而我并不想出去,也没反应过来他在等我,他就一直拉着门。

拉了好长时间。

类似的这种尴尬瞬间简直不胜枚举。

 

34、种族歧视确实有,比如走在路上没做错任何事却突然被人骂,比如餐馆里的服务员让你等半个小时,自己却在聊天。

不过还是友善的人更多些。走在路上偶尔会遇到本地人微笑着打招呼用中文说“你好”,二月份中国农历新年的时候,我甚至还遇到一个陌生人,对我笑着说“新年快乐”。

他们有时候会叫你Miss,有时候会说Lady,有时候是younglady,亲切些就会说Sweetie,很可爱。

也能很快地让人忘记那些短暂的不快。

 

35、而且还很乐于助人。虽然当地人并不习惯在路上搭讪,但主动的一句give me a hand总是非常好用。

 

36、其实也没有多少可说的,拉拉杂杂乱七八糟地说了一堆,更多只是为了给自己做一个记录。这一年过得不算很容易,可是却挺开心。

提到英国的硕士,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只要一年,必然很水。可是不管凌晨几点的伦敦,我都见过。空无一人的图书馆我也呆过,地铁最早一班的地铁我也坐过。

图什么?和上班族们坐在一列车厢里感觉前途渺茫的时候,想哭都不知道该找谁去哭。

可是过了这一年,到现在回想起来,除非刻意去想,否则我只能回忆起一些好的,开心的时候。和同学老师们聊天,和朋友一起去西区刷剧,和舍友去中国城吃火锅,寒冬腊月里神经病似的站在特拉法加广场上听男歌手唱关于失恋的歌,旁边的霓虹灯闪烁着映出一点古老建筑物上罗马柱的影子;或者是圣诞节的时候站在街上看那些五颜六色的光球在风里晃晃悠悠,光球下的行人对着商店的橱窗评头论足。

我喜欢那儿,我喜欢这一年。

千言万语,不过就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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