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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什么全凭兴趣,更不更全看心情。

阿拉伯的劳伦斯


一、


对于这部将近四个小时的电影,我想先借用一下片中人谢里夫阿里的最后一句台词。


我爱这部电影,我爱这个故事,我又不能不为它悲伤;像我这样仅是喜爱它的人尚且感到如此难过,讲述故事的人自己又该是多么绝望。


这部电影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艺术品——无论是视觉艺术,还是表达内容本身的丰富性与深度。从叙事而言,它的节奏和缓,但并不让人感到乏味,讲究的镜头构图和演员的表演自成一种风度,他们仿佛不是在演出一部影视作品,而是在构思一个多民族文化主题展览的展陈思路,端庄、从容,但充满热情。


“创作者像是个狂热的民族志学者。”我的朋友如是说道。


当然,像这样站在“文明社会”视角去诠释“贫困落后部族”的作品,也基本无法回避欣赏、同情、怜悯以及诸如此类的居高临下式的、带着隔阂的善意表达。动机的确是善意的,但伴随着文明人对“野蛮”的轻视。


可让我怎么评价这回事呢。现在我们对非洲文明的评价,似乎也跳不出这个循环,社达和沙文无论经过何种善意的乔装与弱化,始终根植在人类的内心深处,这也许是一种病症,只有比我们生命漫长得多的时间才能给出解药。


二、


劳伦斯毫无疑问是这个故事中的灵魂人物。他使我想起了一个古希腊神话故事。是的,经典永流传,又是古希腊神话。


有个父亲用蜡粘合羽毛,做出了能让人飞上天空的翅膀,他给自己和儿子各做了一对,在出发前告诫儿子不可以飞得太高。但在起飞后受兴奋和欲望的驱使,男孩子不管不顾地越飞越高,最后终于因为离太阳太近被烧化了蜡,翅膀损毁,他跌下来…毫无疑问地摔死了。


劳伦斯的悲剧和这个孩子的结局,从本质而言实在是太过相像了: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但并不纯粹。热情而充满了冒险精神,有些自大,有些残酷,有些贪婪。


那孩子的悲剧始于他的父亲,他为并不了解天空的儿子做了翅膀。


劳伦斯的悲剧,始于一个对政治规则并不真正了解的年轻人,在妄想从政治的缝隙里实现天真的理想;一个对沙漠并不多么了解的人,对沙漠产生了虚妄的归属感。


首先是政治。


劳伦斯说,“我喜欢沙漠,因为它是干净的”;他说,“我是个英国人,但我为什么不能同时为英国和阿拉伯双方争取利益呢?故事是由人来书写的”。


但沙漠并不干净,相反它和欲望一样吞噬一切;英国也永远不会和阿拉伯真正地站在一起。


年轻人有不谙世事的天真,为理想奋不顾身的热情,唯独没有能为天真和热情的后果买单的资本。


电影为劳伦斯设计了前后两段相似的反叛情节。在上半段,他是相信“人定胜天”、自诩为摩西的胜利者,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带着五十个人就敢穿越死亡沙漠奇袭港口城市阿克巴,说服目光短浅的奥达带领他的部族加入,像纳尔逊那样鲁莽和果断,也取得了同样辉煌的成功。他穿上了阿拉伯贵族的长袍和头巾,获得了阿拉伯的认可和接纳,意气风发而丰神俊朗。


在下半段,他一切的希望都破灭了,英国的政客只是将他当成一枚打退土耳其军队、让阿拉伯为英国所用的棋子,他们视他为不忠之人,他们根本不想让阿拉伯壮大起来;费萨尔王子只想利用他的胜利取得谈判的资格,阿拉伯自己内部是一团乱麻,势力林立,部族之间互相猜疑提防甚至敌对,只要眼前的利益,野蛮而对新技术毫无热情;在遥远的美国,他成为了报纸上的一个战争英雄,鼓舞国民参加一战的宣传工具。


而为了所有这些,他亲手杀了三个人——忍耐和害怕着因为杀人感到乐趣的自己。


这时劳伦斯终于明白,他被所有人利用,又终将被所有人抛弃。他内心的阴暗面在极速地膨胀,他害怕了,他累了,他想做普通人了,成为阿拉伯的摩西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英雄梦想已经变成了政客手里的筹码,正式宣告破灭。但这时,他连想做普通人也是不能够了:所有人都不想要一个普通的劳伦斯,他需要继续留在阿拉伯为他们打下大马士革,“他们”是英国人,也是阿拉伯的费萨尔王子,甚至也是美国报纸的记者,只因他需要一个活着的“英雄”。


他的理想……甚至是他本人的灵魂,被这样在精密的算计和盘剥中灰飞烟灭,但他的肉身却不被允许退出舞台,因为他是“阿拉伯的劳伦斯”,他依然有着无法被取代的价值。


于是劳伦斯做了最后的反叛——重金收买阿拉伯的亡命徒,带着他们提前攻占大马士革,成立阿拉伯议会,来试图挑衅老谋深算的政客。这时他虽然依旧穿着阿拉伯长袍和头巾,骑着骆驼攻城略地,但阴郁而愤怒,他允许屠杀,他不是英雄,他是为自己复仇的人。


结果依然是惨败,他成立议会的举动在成熟的政客眼中不过是过家家的儿戏,他们,包括费萨尔王子自己,深知阿拉伯半岛根本不可能仅靠几场胜利、一个外来的英国人和一个充满质疑声的议会就能被凝聚在一起,“阿拉伯人”是个完全意义上的伪命题。


阿克巴,大马士革,这两场相似但迥异的战斗,前后呼应出了一种何其惨烈的效果。


劳伦斯失败了,他的一切努力和牺牲都只是成为了费萨尔和英国人谈判桌上折中的筹码,一切复仇只是蚍蜉撼树。在阿拉伯议会最后的场景里,谢里夫阿里说“我要学习政治”,劳伦斯对此唯有一句轻缓的回应。


“政治,是一门低下的职业。”


这一句话,囊括了他人生中一半的痛苦。


三、


劳伦斯另一半的痛苦,来源于他在民族文化里“异乡人”的身份。


在电影的前半,劳伦斯说,“我的父亲没有娶我的母亲,所以我没有他的姓氏”“那么,艾尔·劳伦斯怎么样?”“艾尔·劳伦斯,我就叫这个名字了”。


我后来去查过,“Al”是阿拉伯语的“the”。他是独一无二、举世无双的劳伦斯,是阿拉伯的劳伦斯。


在电影的后半,劳伦斯扯开衣领对谢里夫阿里说,“你看到我的皮肤了吗,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


英国文明社会不认可他,他没有姓氏,因为他是私生子;他选择了穿上长袍,和阿拉伯人站在一起,为他们争取利益,因此被英国彻底隔绝;随后他发现自己注定无法融入阿拉伯,却也回不去原来纯粹的英国人身份。他终于是被遗弃在了两种文明的夹缝之中。


而这一半的痛苦比起政治带来的痛苦要更令我感同身受……因为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移民的民族身份矛盾。劳伦斯的纠结,是我所研究的所有对象共同的纠结。


它关乎于最深层次的族群历史、社会性格、价值观念,关乎于较浅一层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也关乎于最浅显的,外表。


民族没有那么容易接纳,民族没有那么容易同化。这是劳伦斯另一层天真的理想主义的表现,他想融入阿拉伯的愿望正如他想凝聚阿拉伯各部族的愿望一样,都是基于对现实世界浅薄认知的一种幻想。


而在这里,电影同样做了对比处理。劳伦斯穿着长袍走进满是英国军官的大厅里,他被俘后被强行剥去长袍赤裸着,他穿着长袍被没认出他来的“仰慕者”殴打,他回归军队后下意识作出的阿拉伯的礼数,最后的镜头里他穿着英国军装远远看着车外阿拉伯的人们。所有的这一切被处理得如此冷硬,令人尴尬,劳伦斯似乎被两种文化、两个种族的人需要着,又似乎被他们完全隔绝在外。


他不是阿拉伯人,他不是英国人。他是阿拉伯的劳伦斯,他什么也不是。


他是个流浪汉。


四、


在一切的最后,“阿拉伯的劳伦斯”成为了劳伦斯一生的荣耀,也成为了他一切痛苦的根源,他是个被制造、被裹挟而产生的英雄,是这个称呼的傀儡,他自己的理想和野心已然被现实击得粉碎。令人倍加痛苦的是,无人在意这个,它在英雄的光环下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


阿拉伯的劳伦斯绝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个被所有势力和文明放逐的弃子,只是以上校和英雄的身份退场,似乎能让这一切看上去比较光鲜。


他的翅膀被太阳晒坏了,他依然没有干净的沙漠,没有姓名,这个世界总是那样的一团糟。


回到电影的开头。曾经带着五十个人就敢去攻打一座城市的年轻人,最后死在了英格兰不知名的乡间小道上,或许在人生的旅程里他早就死过了一遍,然而没有人知道,也极少人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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